真理有非暴力不合作的天性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一个不能太说破的存在:暴力机构的存在,而且是一种普遍性的必然存在。因为很多时候讲道理往往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更重要的是,有道理和让对方接受你的道理,是两回事,此时暴力,就是一个绝佳的存在。
当然剥夺自由、财产、生命等终极暴力形式,由终极暴力本身说了算。对于普通大众,也经常使用些一般意义上的暴力形式,比如大人对待小孩,上司对待下属……诸如此类,只是相对隐晦些罢了,但终究也是暴力的一种表达形式。这是合符自然的方式,甚至大部分时候,是最为经济高效的道理表达形式。
自然之神,深谙此道,天地不仁,你不服他,他就干你,你越不服,他干得你越惨,越彻底,完全不跟你唧唧歪歪。人类社会中的拳头真理,大概也是源自对自然的学习吧,是大智大勇的表现。也就是说,如果你需要对方服从你的道理,就需要有这样顺之者生,逆之者亡的绝对暴力机制,你用不用和你有没有,是两回事。
说到理,这个世界有两种理,一种是天理,一种是人理。天理,天这么强大,无需我们多此一举地去捍卫,他自有主张。需要我们去捍卫的,从来都是人理,现实生活中,争来争去的,大抵都是人理!天理,不是人用来争的,也是无法去争的,比如科学家,没有谁能用打嘴仗或暴力的形式,去证明什么真理,也不会去用嘴仗或暴力的形式,使对方服从自己的真理,这样毫无意义,因为客观的真理,不因嘴仗或暴力而有任何左右。
唯有人理,才是争执的标的,你可以干到对方服你为止,甚至不需要对方服你,而直接干掉对方。唯有如此,你才能保证所有的对象约束在你的人理之内。很显然,大部分个体,其人理与面临的服从对象所需要的暴力机制是不匹配的,当对方不在你的频道范围内时,让其接受你的人理,是不现实的。此时,你真正需要做的,是去强大和完善你的暴力机制,时机成熟,一切水到渠成。为什么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因为你爱他,因为你自视为君子,虽然你觉得你有道理,但你放弃了暴力,你的道理并不会自动把对方约束在其范围内,这不是万有引力,不服从万有引力者,不加防护地从高楼跳下,万有引力自会干掉不服者,不服从你,你不会干掉对方,你也可能干不掉对方。这就是本质的区别,真可谓名副其实的“非暴力不合作”。
在《难论》或《RISII起点汇金操盘手特训营》课程培训的过程中,遵循的大抵也是这样一个逻辑,会主动去设定一些约束的机制,当然如果这个机制起不到什么作用,那就放弃。去通过反复的说理使对方按照指定的方式去运转,显然是违背上面说的“非暴力不合作”机制的,是徒劳的。毕竟现代社会这种松散的师徒关系,不存在所谓真正意义上的暴力约束机制,市场自有它的说法。师者只不过是一个传道授业解惑者,更何况是一个收人银两授人以艺的师者,所以师者并不是救世主,也从来就不存在什么救世主,救主的文化,唯救主可说,通俗点就是人各有命,富贵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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