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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UP主路人A-薅羊毛事件里的“言必信,行必果”

关于B站UP主路人A-薅羊毛事件的来龙去脉,在这里就不多说了,也算是一个比较热点的话题了。有人说,商业活动讲求诚信,既然标注了“26元4500斤”,就必须言出必行,信守诺言。诚信是什么?无疑是一种道德标准。

那既然是道德标准,我们来看看《论语》是怎么阐述“诚信”的。《论语·子路第十三》: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硁硁然,即浅薄固执的样子。显然孔子认为固执地强调“言必信,行必果”,那是浅薄小人的行径。而大贤孟子亦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看来孔孟二圣作为儒家文化的杰出代表,都并不认同这种绝对的诚信观念。而中华文化向来推崇儒家文化,想来我们没有反对的理由。

实际上,绝对的诚信,不仅仅道德上不可取,现实生活中也不可行,这跟商业不商业无关。人犯错是必然的,世界也是运动发展的,也没有谁是先知,明明不具备履诺的条件了,还要去为之,那就很迂腐了,甚至有些愚昧。而要求履诺者,则更缺乏仁心。

我们从小到大,说出去的话,最终无法兑现的事情,还少吗?我们做过的事,最终没有成功的,半途而废的,还少吗?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有八九,不要那么苛刻,无论是对他人或是自己,都是如此。

对这样的事情,本人也是深有体会。曾经一些信誓旦旦的人,在我没有计较他们违诺在先的情形下,却乘我极度危难之时,搬出这一套“言必信,行必果”的道德逻辑来向我发难,还好我独立意识很强,尽力而为,就算为而不成,亦心中无愧。正所谓风水轮流转,时间过的很快,也正是这些发难者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坑蒙拐骗,众叛亲离的境地。看来孔孟之教,并不虚矣。

交易中,这样的事情其实也很多,人们习惯以道德来规定自己的行为,而不是现实条件,这就是执念所在。可是市场中,有谁看得见你的道德呢,有谁替你的道德买单呢?

这并不是一个以道德论输赢的地方,你赢钱的时候,就算是富可敌国也并不高尚;同样输钱的时候,哪怕是倾家荡产也并不可怜。就如有人问,为何大神们总是说散户胡乱买卖,却并不用心告诉他们其中的深意?那我们想想,大神们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吗?没有谁值得拯救,也没有谁要去当救世主,谁也当不了这个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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