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者

正写《道德经》之七十

《道德经》第七十一章原文如下: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通行译文如下:知道自己还有所不知,这是很高明的。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就很糟糕。有道的圣人没有缺点,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正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所以,他没有缺点。 

通行的译文,包含道德审问的成分,前后逻辑也有些脱节,更重要的是并不吻合生活常识。通常人们并不会认为自己什么都知道,进而不知道而以为知道,也不会是常态。无所不知,无论是在古代或是现在,通常也只是一种修辞的方式,形容一个人知识渊博,比如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博古通今……

关于知与不知,通常存在两种状态:客观知与不知,主观知与不知。显然,知与不知的决定权,由客观决定,而与人的主观努力无关。可是客观上你是知道的,主观上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却会在实践上,往往导致与客观不知,一样的效果。简单来说,主客观不统一的后果,通常是不好的。可是主客观到底统不统一,又岂是圣人能决定得了的呢?

我们再来看看,通行翻译:有道的圣人没有缺点,因为他把缺点当缺点。这是不是很唯心了?也跟前文的叙述脱节了,即这段叙述根本用不上前文的逻辑。我们还是得回到常态下,人们是什么样的。知不知,知道有所不能知,而不是有所不知。不知知,正因为有所不能知,故不去知,不能知而强知之,则有问题了。这才是生活中的常态,因为处在知的过程,自然是有所不知,可是大凡人们以为自己是能知的,故做了很多无用功。

这个在交易中是很普遍的现象,无数的人们不就是走在自以为能知的道路上N年而无法自拔么?简单来说,就是缺乏自知之明。所谓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正因为自知很难,自然大部分人无法意识到这一点,进而就成了生活中人们的常态。对交易或日常生活中的人们来说,肯定是知道自己有所不知,故求知,否则从小到大又在学校里面干什么呢?这进而说明大部分人并不觉得自己无所不知,只是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知而已。

那圣人如何处理呢?不能知而不去知,故不病。不能知而强行知,就自然会生出很多的问题。所谓的不能,并不是绝对地不能知,而是客观很难或无需知。在这里强调一下无需知,因为无需知,故减少了知的范围,也加强了知的目的性,有的放矢,进而降低了知的难度,提高了知的效率。即本质上体现的依然是不能知,可是大部分人并不明白什么需知或不需知,进而加大了知的难度,故不能知。

那什么是知的能力?我们不止一次地在博文中阐述过,人通常有两种解决问题的能力:1.独立情况下解决问题的能力。2.在他人协助下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知这个问题上,也是如此,即自学或求学。如果这两者都使知很难或无法实现,那就当放弃了。否则,就是妄念了,自病,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决策又如何不出问题呢?一句话总结,不就是《难论》提倡的实事求是,简单而为的思想么?

故本章需要被正写的是:回归生活的常态,统一前后文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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