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交易中的投资与投机概念?
关于交易之中的投资与投机之争由来已久,目前也不见消停的迹象。在论述它们之前,我想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如果还在道德及情感层面去分辨或选择它们,那就没有任何的必要了。一个真正的交易者如果这点客观的自觉性都没有,又如何谈得上是一个优秀的捕猎者呢?
一个捕猎者,杀一只成年猛虎和杀一只幼虎,杀一只猛虎与杀一头羔羊,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相同,就不要再说什么众生平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又有谁能评判天地呢,天地又什么时候在乎过人的评价呢?自然界不懂得人类那样的道德情感,却也进化出了万物生灵,进化出了人类,天地自有它的道理。站在这个角度,我们再来看看投资与投机的概念。
这两个词,在词义上是很明确的。投资,投之以资,取之以资。投机,投之以机,取之以巧。前者,我们可以理解为用实力说话,后者,则可以理解为功夫在实力之外。前者是常规的,后者是非常规的。为了说明这样的区别,我们不妨以篮球运动为例。在篮球比赛中,通常的取胜法则,自然是实力说话,可是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却给了机巧以发挥的机会。比如犯规战术、场外公关,甚至一些非常规手段废掉对方的胜负手。
这里有一个很大的前提,就是拿什么去保障实力可以说得上话。即规则及其执行机制必须保证实力是取胜的主要手段。如此,实力是规则定义下的实力,机巧是规则定义下的机巧,并不存在什么普遍的实力或机巧。这就是关键了,如果规则存在真空期,模糊了实力与机巧之间的界限,则有可能使“机巧”反过来成为“实力”。
实际的操作中,又岂能再去非此即彼呢?也就是说,市场必须给投资一个明确的定义,并在制度及其执行机制上保证这个投资逻辑的常态化运转,唯有如此才能大大压缩机巧发挥作用的空间。在此种情况下,把机巧当作主要的交易手段,通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成功的。就如篮球中的犯规战术,通常情况下,又岂能靠这个去取胜呢?这不是你想不想的问题,而是压根就做不到。
显然,每一个市场都有其成立的初衷设计,即投资逻辑,可并不是每个市场都能自始至终保障这个投资逻辑的常态化运作。这里我们需要明白的是,于市场而言,市场的设立者看重的是结果,而不是大家的具体决策过程。即关于投资与投机的界定,与大家所依据的交易手段(技术或价值投资等),通常是没有关系的。
何意?于交易者自己而言,往内看,你真正要看重的是自己的实力部分与投机部分,而不是市场关于投资与投机的规定。当你以机巧为主要手段时,通常意味着你当失败,反之,机巧就不再是机巧。同样当你以实力说话的时候,通常当能成功,反之实力就不再是实力。
而往外看,你的这种实力和机巧是在市场规则这个大背景下的实力与机巧,是市场奠基了这一切。依如篮球比赛一样,一项规则的改变,足以毁掉一项技术,并催生一项新的技术,于是在时来运转间,有些人没落了,有些人崛起了。也就说,在规则的范围内实力着,机巧着,顺应规则,利用规则,而不是试图去与规则对抗。
总之,真于自己,真于市场,而不是在不明就里的投资和投机概念中,非此即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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