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写《道德经》之五十
道德经第五十一章原文如下: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本章有一处显而易见,却很容易被大部分朋友忽略的逻辑矛盾。文首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为何不是万物莫不尊物而贵势呢?道、德、物、势这四者之间一定存在区别,才会有这样的侧重。文章说道之尊,德之贵,是因为它们常驻自然之性,那物或势就不具备这样的特点吗?还是物、势与道、德实际上是两回事?
庄子·外篇·天地中有这样的论述: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物成生理谓之形。势者,如作姿态模样解。从这个角度来说,物和势本身已经是道、德幻化之果,物或势本身自然无法做到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因为已是本身,不有而有,不为而为,不宰而宰。道和德都是不可见,亦不可说的存在,而物、势都是可见亦可说的存在,也正因为物、势的存在,万物才幻化出来,否则就是一种有一而未形的存在。而一旦有了物、势,则有了分别,有了分别,就难以大顺,就如佛言分别心之破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方得上等正觉心。故而唯有复归于一,归于未形之状,才能恒自然之道,才有尊、贵之本。物、势正是破一、有形的存在,从而失去了尊、贵之本。
而后半句: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故一字,点出的是对“常自然”的阐述,即何种状态才称得上自然之道、道之恒。在庄子·外篇·天地中,亦认为同乎大顺(自然),是谓玄德,这和本章阐述的自然之道,并无二致。
故而道德经第五十一章要被正写的是道、德、物、势之间在恒自然之性上的区别,不能说清这种区别,从上下文逻辑上,就难以自圆其说,甚至自说自唱。而说不清这四者之间的区别,也很难真正理解道、德之大顺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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