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写《道德经》之五十二
道德经第五十三章原文如下: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人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非道也哉!
本章人们在注释的时候,就主观意味浓了。只要跟治国理政扯上点关系的文字,就很容易让人们发起这样过分的解读。很多文字,其本身最为直接的意思,通常都会被抛弃,甚至可能没有的意思,也会牵强其中,若不如此,无法自圆其说。比如介然一词,有人注释为稍微懂得或知道,而放弃其本身“坚定专一”的基本含义,这并不吻合本文的语境。不坚定认知,又如何敢发表一番后续的大义之言呢?如果我们将整篇联系起来看,又会看到一副怎样的景象呢?
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人好径。这里很多人将“施”、“径”往主观意义去完善,实无必要,更会导致对后续解释的进一步主观赋义。施,不少人注释为斜行,邪路,径,则注释为邪径。这些意思都是怎么看出来的呢,为何不直接用对“邪”意表达更为明确的词汇呢。施,即施舍,径,本义为陡直之路。何意?行于大道,就怕施舍。什么意思?就是大道如果到处都是乞讨者,天下能太平到哪里去呢。
所以,理政者,往大道走走,就知道是该做什么了。可是大道虽然平坦,人们却喜欢走那陡直之路,那里看不到施舍。这层意思是与后边的文字,能完美衔接的。朝甚除,有人翻译为朝政腐败,这依然主观完善,我们从本义出发。臣见君曰朝,甚除,即是很少上朝之意,这是政治荒芜,跟腐败并不相同,实际上,这跟田甚芜,仓甚虚,在词义上是一致的,即空。
正是前者之空,大空。人君财货有余,而不施,则盗竽,竽者,合者也,也就说,盗贼欢呼,因为有余可盗,否则盗什么呢。有不少朋友将盗竽,翻译为强盗头子,这依然是偏离本义的注法。整篇的意思,这样看来是很完整的了。也就是说,我们要做的事情,其实是眼见即可的,行于大道,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是很清楚的。可人君不见于大道,服于文采(奏章或歌功颂德)、带利剑(使人不无法接近)、厌饮食(不知田甚芜,甚虚),这些都使你看不到真实,是盗,见不得光。
行于大道,见光于道,天下大白。可是很多人,服于文采,带利剑,厌饮食,翻译成穿着、宝剑、搜刮之类,就跟前面说的意思,并不吻合了。如服的本义,是服从,而不是服饰。实际上,我们看带、厌都是动词,服,也应该是动词。服文采,服翻译为穿着或服饰,就不太吻合这一用词逻辑了。
故而,本章需要被正写的是,行于大道,唯施是畏,是说大道多乞者,天下不太平,这一朴素的道理。
来源:难者博客,(微信/QQ:25156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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