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民意绑架的民心–港府逃犯条例修订
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显然这个民心与西方自由民主制度下的民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西方自由民主制度下,是先以民意取天下,再以民心稳民意,维持天下。民心所向,与我们日常生活中,两人间的心之所向,是一样的。
心有所向,意有所属,即心意。比如母亲之于孩子,母爱向着孩子,可是其意则并不一定如此。何意?心是一种宏观的背景,其左右着意的表达,这个意往往是与心联系在一起的。就如母亲爱孩子,他希望孩子在某件事情上,按照她的意见或意愿去做,可是这个意见和意愿的出发点,是心之所爱。此时,就算孩子并没有按照母亲的意见或意愿去做,通常并不会冲击到母爱的力度及所向,充其量,不过打是爱,骂是亲罢了。
显然,在西方自由民主制度下,取天下的第一步,实则是一个相亲的过程,整体是一种对资质的评价+印象分加成,是一种相亲+结婚+恋爱的过程。而古语“得民心者得天天下”,则更多是一种相识+恋爱+结婚的过程。从相亲走进婚姻,就是一种意向的制度化,此时就不是想退就能随便退的,其有一定的稳定期。也正因这种稳定期的有限性,使得为政者需要不断评估民意,以期在恰当的时候,能够继续维持这段婚姻。
而反之,民众也是在走一步看一步下,观察这段婚姻。此种情况下,容易相互挑刺,就看相互之间诉求的依赖性了,这其实还是一门生意。而得民心者得天下,是此前已经历了这段相识相知的历程,一开始就是奔着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去的,其往往有着高度的稳定性,更有着爱屋及乌的禀赋,民心往往会主导民意。即你想做的事情,对方会尽量帮你达成,即便是有些问题也是如此。关于这一点,在老毛身上显现得可谓淋漓尽致。
当然,也可以是先结婚后恋爱,最后白头偕老,这大抵是从民意至民心的过程了。为何会有?还是在相识相知的过程中,把民意沉淀为了民心。那何为民心呢?民心 ,并不是一个什么抽象的存在,急民所急,想民所想,归结起来,不过民生二字。当然,民生也讲究个轻重缓急,民之厚生,则是民心所向。
在实践中,不仅仅要为民心之民生,更要使民心明白谁为了这民生,是看得见的民生。否则,就像恋爱一般,明明是为了对方好,可是对方却无法理解或者不知道,那就往往容易一头热了。有了这个基础,很多事情,就能不为而为,为之自成。
比如港府这次的“逃犯条例修订”,为何会这么难,会被所谓的民意阻挠?这其中,当然不能否定有反对势力的挑拨、组织、抵制,可是本届港府就真的取得民心了吗?就真的有一系列看得见的民生表现了吗?没有这个,这样的挑拨能发生作用,就也不是怎么奇观的事情了。然而,这就真的是港府的问题吗?实际上,这是目前西方自由民主多党执政体制下的一个通病,万事需要一个过程,亦有一个背景。
人们最好的方式,是先相信一个政党,然后再相信一个人或一届政府,而不是反之。且谁能不犯错呢?犯了错,就要被抛弃,这样的民心又有什么好去争取的呢?可是多党执政体制,就往往会破坏这个机制,西方也基本上没有什么政党是代表最广大人们的根本利益。
即它没有在最大限度获得民心的基因,一个政党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及制度安排去得民心,这个民心会导致其就算犯了错,甚至大错,依然可以取得民众的信任,这个机制会保证其依然有机会去纠正这些错误。也就是说,一个有着长远政治目标的政党,为了自己的政治理想,也不应该去搞那个什么多党执政,除非被民心所抛弃,在此之前坚定专政,否则何谈长远之目标。即专不专,自己的事情,让不让专,民心的事,不过各自坚守本分罢了,都当倾力而为。
反过来,如果这个政党真的是为最广大人民的政党,并为之的政党,那就算是多党执政,最后也还是一党执政的局面,只是其难度要高出一党执政很多,这是客观现实。那一个真正有理想的政党或执政者,为何要这样去为难自己呢?专政就专政了,有何不可?不可的,尽管来取政,各凭本事,无需多言。
如此想来,港府逃犯条例修订的艰难,实则有着深刻的制度基因,这样的事情,在内地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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