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者

公权力当学会给必然的错误留出空间及时间

这两天有些小烦心事情,万没有想到会落在自己头上。一个用了很久的手机号码,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突然就打不出去,也打不进,话费余额明明充足,手机功能明明正常。郁闷之下,问10000号,被告知“号码涉案,被公安部要求暂定使用”。

这个完全莫名其妙的遭遇,实名制的号码,短信基本不发,电话基本圈定在好友范围,身份证也时刻在用,也从没干什么违法的勾当,号码怎么就涉案了。哥要去涉案,哪有这么蠢,这么肆无忌惮呢?这里并不否定公安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良苦用心。只是,这个事情由公安部直接牵头,确实不是很合适。为何?

我找电信,电信说找当地公安局,我找当地公安局,当地公安局让我找电信总部,我找电信总部,电信总部让我找公安部,并给了我一堆号码,打了两天,终于到打通了,公安部又说当地公安局会第一时间来解决的。什么是第一时间?等了三天了,不知所谓的第一时间。我可不是北京人啊!无奈之下,在网上一查,发现同病相怜的朋友,一大堆。

无论是电信,还是移动、联通,这个公安部的监控系统,都不过是一个信号判断系统,产生误判是必然的。更重要的是,这是基于号码的,跟人本身完全是两回事,又如何保证人的无辜性呢?刑事诉讼中除自诉案件外,认定被告是否有罪的举证责任由公诉人承担。上面的经历,可完全是反的,也必然只能是反的。公安部有这样的人力和物力去解决吗?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老百姓,有这样的人力物力去自行解决吗?

同时,由公安部直接负责,事情解决的空间就被大大压缩。就如前台接不了,找主管,主管解决不了找经理,经理解决不了……这是一层一级逐级缓冲的,如果这些具体的事情一开始就规模性地涌到权力的顶端,对问题的解决和权力公信力的维护都极为不利。

 

作为问题解决的终极武器,要想少犯错误,体现解决问题的能力,维护权力及能力的公信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让别人去犯错误,让这些错误可以在更大的空间及时间内暴露,从而使自己可以拥有事后诸葛亮般的优势,来给问题一个终极解决方案。故而,个人认为这个号码监控系统,必须有地方公安局的直接参与,这是降低号码的误报率及改善误报号码救济工作的客观需求。

我们不仅仅要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人们生命财产的威胁,同时也要特别注重防止及救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本身可能对人们生命财产的威胁。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冤假错案,对公信力的伤害,往往是破坏性的,长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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