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写《道德经》之六十八
《道德经》第六十九章原文如下: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
关于“祸莫大于轻敌”、“哀兵必胜”等成语,想必大家是比较熟悉的了。然本章却很容易让人陷入文本逻辑的陷阱,这主要是缺乏整体性的连贯逻辑思维之故。我们先来看,主与客之间的关系。不敢进寸,而退尺,这是一种什么关系?不争。为何不争,主客有别。可是客观上,本就存在主客之分啊,跟敢不敢是两回事。显然,这里描述的是一种心理状态,即不争之德,为之下的思想。
在正写《道德经》之六十七中,我们已经阐述过“不争之德,用人之力”的逻辑,是不善,是唯道是从,故用人之力。主客之别、祸莫大于轻敌,当统一于这个逻辑下。由此,我们再来看“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主流的注释没有体现出这个为之下的客者心理,也没有体现出不轻敌的态度。那我们如何解读呢?
行,无行,故不行。攘,无臂,故不攘;扔,无敌,故不扔;执,无兵,故不执。这样就可以体现出客之退尺不争,为之下的思想。就以执无兵为例,很多人解释为: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以执握一样。这显然并不吻合上述逻辑,也是一种很现代白话语境的解读。执,本意为逮捕,无兵可逮,故不进。兵者,士也。
同样的道理,无行,无来犯之行,自不行。攘,推也,无臂,即力是相互的,无迎面之来臂,推什么呢?扔,本意为将他人投过来的东西,再投回去。无敌,扔什么呢?这都是不进之意。那大家想象一下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景象?谨慎。人们在谨慎状态下,就很容易做出类似上述行为。这自然就能归结出,不轻敌之意。
有了这层逻辑,抗兵相若,哀者胜矣,显然就成了逻辑链的终点。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哀者胜的大前提是,抗兵相若。力量一边倒的对抗,哀兵也枉然。哀者,严阵以待,故操作拉满。轻敌者,余力出击,故操作未满。在相若的对抗情形下,自然容易败下来。
故本章其实依然是前章不争之德的延续,需要正写的地方是:将全章统一在不争、相抗、不轻敌的逻辑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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