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写《道德经》之七十八
《道德经》第七十九章原文如下: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通行译文: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下残余的怨恨;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因此,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
用社会批判意义上的道德概念来对《道德经》进行偏解,我想本章就是典型了,而且亦如很多其它译文一样,最大限度地在主观范围内违背了客观事实。我们来看一下,第一个客观事实是什么?和大怨,必有余怨。这里有两个关键词,一是大怨,二是必有。在这一前提下,抱怨以德和报德以怨一样,都无法消除怨恨。那最好的办法是什么?无德无怨。无德,何来怨?无怨,何来德?在社会道德层面,没有比较,就无所谓怨与德。无德无怨,那又何来报德报怨呢?
在上述背景下,我们再来理解“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圣人执左契,是什么状态?是一种与人的状态。圣人不责于人,是什么状态?不取的状态。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要把“执左契”与“不责”分开来解读,即不能解释为“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因为这与客观现实是完全不吻合的啊。什么是德?唯道是从。道是什么状态?只与不取。这里“德”的含义,并不是社会批判意义上的道德,实际上道德经几乎从来没有如此阐述“德”的含义。从这个角度,就刚好契合了“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何谓无亲?无亲之亲,自不是偏爱之意。站在社会批判意义上来看,偏爱跟德怨之报,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你仅仅因为喜欢某个人,怎么就存在“报德抱怨”之说了呢?无亲,当理解为无父母之意,这本就是天道的属性—先天地而生。百善孝为先,这是道德层面最讲究“报”的地方了。天道无亲,没有人给与过它什么,也没有人不给过它什么。如此,它又何来报德报怨之说呢?更进一步,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故道即万物,万物即道,德怨与谁呢?即天道对万物而言,它之与,既不为报德,也不以报德为前提,既不为抱怨,也不以抱怨而前提。
此即无为,无为而无不为,故天道才能做到,常与善于人。何谓常与善于人?本来如此,就是这样的。道可道非常道,本来如此之道,是不可说的。即天道与善于人,是它本来如此,无所谓因果德怨。否则,天道与人之间,必然存在德怨之争,安可以为善?于是,通行译文说,天道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这是不是有些扯了呢?这完全是一种社会批判意义上的道德解释,与道德经之于德的本意,完全是偏离的。
故本章需要被正写的是,从道德经的角度去把握天道的属性及德的特征,而不是在社会道德批判意义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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