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写《道德经》之四十八
道德经第四十九章原文如下: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
关于本章,我们需要厘清的第一个逻辑是:为何圣人以百姓之心为心,就能善之、信之。如果按照百姓之心为心的逻辑,那百姓善,则吾善,百姓不善,则吾不善,这才是正常的逻辑。现在我们反过来,认为后面这段文字,是为了解释为何圣人能以百姓之心为心,因为圣人德善,德信,即性本善、本信,故而百姓心才能注入圣人之心。反之不信,不善,则百姓之心,自无法常驻圣人心。德者,唯道是从。德善与德信只不过按照上天赋予的性本善之善、性本信之信去行事而已。
正因为,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自然有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歙歙焉,叠词尽在排空以浑(纯)其心,从而有百姓通过圣人之耳目注入圣人之心,一歙一注。“皆”旨在呼应百姓之心为心,天下心为心。而圣人对于这些注入之百姓心,都以孩者心待之,从而回归性本善、本信之于德善、德信的道理。也就说,本章旨在说明,为何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及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本章需要被正写的是:如何在逻辑上,将无心而以百姓之心为心的圣人,却能够做到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这一矛盾化解掉。而在尾句的解释上,也一样要归结到这一逻辑来,而不能各句之间孤立看待,或脱离前文的逻辑。否则,整篇就不能形成一个逻辑的整体,解读起来,必然需要添加许多的主观完善片段。比如歙歙焉,如若不联系前面以百姓之心为心的道理,歙歙焉的意思本身就会显得有些莫名其妙,歙歙焉,如何就浑其心了呢?而百姓注其耳目,就更是如此。唯有逻辑地联系以百姓之心为心的道理,我们才能将歙与注的动作联系起来。这样自然就能给与“其”以明确的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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